2022年杭州契税标准如下:
1、新房契税: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含)以上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含)调整为1.5%,非居住用房仍为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
2、二手房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3、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策的通知》
第一条 关于契税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策。
杭州买房条件2022新规:
1、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杭州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2、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该新政策来源于2022年5月17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杭州购房资格及限购规定
1、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1)已婚家庭:
①曾经有房,2018年4月4日之前已经过户的,属于无房家庭。
②2018年后转让交易住房的,无房满3年,属于无房家庭。
(2)单身:30周岁以上+杭州无房的,属于无房家庭。
(3)离异:离异满3年+限购区3年无房,属于无房家庭。
第一,对于在杭州市无住房、但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可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政策调整范围为杭州市限购区。
第二,为改善居住条件,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40%。政策调整范围为杭州市限购区。
第三,对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利率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减20个基点,即最低利率为LPR-20BP;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加60个基点,即最低利率为LPR+60BP。政策调整范围为杭州市全辖区。
第四,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11月11日开始执行,以购房网签合同日期为准,即2022年11月10日及以前的网签合同,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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